西安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政策解读
主讲人:城市建设处 武东潮
加装电梯是一项暖心工程、阳光工程,极大地方便老年人的出行。新的加装电梯政策《西安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实施意见》,10月23日由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实施。新政策规范和优化了该项工作的内容和程序,对进一步推进我市加装电梯工作意义重大。
Q1
哪些建筑可以加装电梯?
答:本市国有土地上已建成投入使用、具有合法权属、未列入棚户区改造计划和房屋征收范围、且未设电梯的二层以上多业主普通单元住宅,保障性住房、直管公房、单位自管房,经可行性评估或鉴定,结论为适合加装的,均可依法加装电梯。
A
Q2
资金筹措有哪些渠道?
答:加装电梯可使用住房公积金、银行贷款,也可引入社会资本,建成于2000年12月31日前的四层以上的老旧住宅建筑加装电梯,每部可享受15万元财政补贴。
B
Q3
加装电梯有问题找谁负责?
答:加装电梯由区县、开发区住建局负责审批和监管,由镇街、居委会负责协调群众矛盾,由业主负责项目实施并担当建设单位角色。
C
Q4
加装电梯质量安全措施有哪些?
答:(一)加装电梯遵守《既有建筑改造设计与施工(既有住宅增设电梯)》等国家规范和陕西省《既有住宅建筑加装电梯工程技术标准》;
(二)加装电梯必须通过可行性评估或建筑安全鉴定;
(三)加装电梯无需办理立项、环评、用地规划、工程规划(临街建筑加装电梯除外)和施工许可;
(四)区县、开发区质监站对加装电梯进行质量安全监督。
D
Q5
加装电梯有哪些程序?
答:
第一步
征集加装意愿、组织表决、签订相关协议,筹措建设资金,报镇街初步审核;
第二步
进行加装可行性评估,拟定加装方案,公示取得业主同意;
第三步
编制施工图设计文件,办理施工图审查;
第四步
区级部门组织审查,同步办理质量安全监督手续;
第五步
实施主体组织施工建设;
第六步
实施主体组织竣工验收,申请办理电梯使用登记、竣工备案登记,移交项目档案资料,符合政策补贴条件的项目,区级部门组织联合查验,拨付补助资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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